2024年是夷陵区优秀专家人才换届年,为认真做好第六届(2025-2028年度)优秀专家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夷陵区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管理服务办法》(夷人文〔2024〕1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业内、社会公认基础上,兼顾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努力打造一支掌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知识,代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最高专业水平,年龄、知识、学科结构合理的优秀专家人才队伍,为推动夷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荐选拔对象、名额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夷陵区优秀专家人才是由区委、区政府直接命名、联系和管理,在我区(含中央、省市在夷企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品德高尚、专业能力强、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文化艺术人才。夷陵区优秀专家人才从全区各类优秀人才中选拔产生,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倾斜,注重推荐新涌现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对本地、本部门各类人才进行广泛摸底,分层分类建立信息库,优秀专家人才的推荐对象优先从信息库中产生。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事业单 位、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 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选拔对象。连续两届被评为区管专家人才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选,可继续享受区管专家人才称号,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选拔条件
在我区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在近四年取得下列突出成绩,均可作为推荐对象。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专家人才。作为企业(原则上一般为“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等级以上建筑和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核心决策层,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经营业绩显著,管理能力突出,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企业技改和扩大再投资等方面积极探索,企业经营指标达到区域或行业领先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得到市场、出资人和员工认可者。
2.专业技术优秀专家人才。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代表我区领先水平的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水平高超,得到业内认可或社会公认,获得重要科研成果或荣誉,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3.高技能优秀专家人才。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突出的技术特长,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中作出重要贡献,在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为经济建设或行业(工种)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4.农村实用优秀专家人才。熟练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技术,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带动群众共同致富,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出较大贡献,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农业农村劳动者。
5.社会工作优秀专家人才。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进行社会治理、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在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市级及以上奖项。
6.文化艺术优秀专家人才。在文学、书法、摄影、绘画、工艺美术、播音主持、音乐、舞蹈、体育、全媒体、戏剧、曲艺、文旅、民间艺术等文化艺术领域表现突出,获市级及以上奖项,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知名度,能代表先进文化,彰显夷陵特色文化,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1)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2)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刑事处罚;
(3)弄虚作假,严重失信,谎报成绩,骗取荣誉;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推荐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选拔要切实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不搞平衡照顾,严格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推荐选拔以本人的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依据,从严掌握标准,反对论资排辈,确保选拔质量。
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发展的原则。推荐选拔要向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和科研、农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倾斜。
四、推荐选拔程序
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的选拔工作主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宣传发动。下发关于推荐选拔优秀专家人才的通知, 各地各单位组织学习《夷陵区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管理服务办法》,利用区内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
(二)推荐申报。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确定优秀专家人才推荐人选、推荐类别,填写《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呈报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及包括2021年以来主要事迹和重要成果的申报材料(附件2,按统一封面样式装订为A4规格),填写《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分类报送至相应牵头责任单位。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的相关申报材料,自行报送至相应牵头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对被推荐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确定推荐排序,按推荐顺序填写《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区委人才办。牵头责任单位为:
1.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由区经信商务局牵头负责(何力,18871764152;材料报送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 区经信商务局721室);
2.专业技术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常子毅,15090900702;材料报送地址:夷陵区平湖大道31号创业就业信息中心大楼 区人社局406室);
3.高技能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常子毅,15090900702;材料报送地址:夷陵区平湖大道31号创业就业信息中心大楼 区人社局406室);
4.农村实用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鲁明柱,13986750395;材料报送地址:夷陵区夷兴大道104号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400室 );
5.社会工作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负责(卢钰楼,15972690663;材料报送地址:夷陵区罗河路21号区信访局3楼会议室 区委社会工作部);
6.文化艺术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由区文旅局牵头负责(陆美含,0717-7200133;材料报送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 区文旅局1305室)。
(三)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办组织各牵头责任单位对推荐人 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答辩。区委人才办会同各牵头责任单位从区内外 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人选的水平、能力和业绩 进行分类评审,组织成果答辩,确定候选人,报分管区领导审定。
(五)征求意见。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对候选人进行联审。
(六)组织考察。区委人才办组建考察专班,按照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
(七)审定确认。区委人才办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八)公示。对区委、区政府拟命名的优秀专家人才在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命名。区委、区政府适时召开会议,对优秀专家人才予以命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严肃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开、公平与公正,真正选拔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人才队伍。
各地各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及封面样式(附件2),将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推荐呈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附件2)、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8月15日前上报各牵头责任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8月26日前上报区委人才办(区委组织部6011室),同时上报电子版。所有证明材料上报前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表格请在夷陵党建网通知栏下载,汇总表统一用Excel表格,须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林想,电话:0717-7823609,13207138085。
附件:
1.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呈报表.docx
2.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申报材料.docx
3.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申报材料清单.docx
4.夷陵区第六届优秀专家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