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强化“上游担当”,围绕推进长江支流黄柏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力守护峡江生态屏障。
黄柏河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亚洲第二大磷矿区樟村坪镇,承担着200万人生产生活和100万亩农田灌溉供水的重任。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在宜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夷陵代表团提出“对黄柏河流域进行立法保护”的议案被采纳,并列入当年立法计划。推动出台《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实行分类施策、分区保护,同时建立与磷矿开采指标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
至此,黄柏河流域保护由“有章可循”上升为“有法可依”。创新孕育的以“地方立法、综合执法、水质约法、生态补偿”为特色的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居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相关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报道。
如今,“一江清水向东流”的黄柏河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今年上半年考核期,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考核11个监测断面共监测198次,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占比99.48%,同比提高1.03%,获得磷矿开采奖励指标31.25万吨,生态补偿金242万元。柏临河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及以上,远高于国家设立的Ⅲ类水质目标。玛瑙河流域郭畈村断面水质得到大幅度提升,从2019年劣Ⅴ类水体提升至目前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及以上。
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同时把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作为最大的民生,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攻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严格执法,加强污染防治,呵护夷陵碧水蓝天。审议通过《夷陵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审查批准区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PPP项目的议案,推动实施黄柏河湿地生态修复,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江岸线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牵头督导11个区直部门制定8项生态环保责任制度,健全了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焚烧发电是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最好措施之一。夷陵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服务宜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和决议,该项目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余热发电,让“无处安放”的生活垃圾“变废为宝”,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发电2.08亿千瓦时,除自用外可上网电能1.71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 6.9万吨标准煤,可满足宜昌市约11万户家庭的年用电量。而该项目所在地的鸦鹊岭镇,在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64名人大代表经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齐力推进宜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决议》,这是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峡日报通讯员 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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